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9名委员,管委会审议通过年度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年年度报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年归集使用计划》《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办法》《曲靖市住房公积金行*执法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曲靖市人民*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核算。内设7个科室、3个管理部,下设6个分中心。编制73人,从业人员人,其中,在编70人,合同制聘用30人,借用1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年,新开户单位家,新开户职工2.26万人;实缴单位家,同比减少36家,减少1.04%;实缴职工25.55万人,同比净增1.21万人,增长4.97%;缴存额53.62亿元,同比增长0.35%。年末,缴存总额.15亿元,同比增长13%;缴存余额.33亿元,同比增长4.3%。
(二)提取。年,提取额46.81亿元,同比增长17.88%,占当年缴存额的87.3%,比上年增加12.98个百分点,累计提取.83亿元,同比增长18.43%。
(三)贷款。年,双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笔21.0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9.37%、13.05%。其中,曲靖中心城区(含市本级、麒麟区、开发区)发放笔7.39亿元,沾益区发放笔2.01亿元,宣威市发放笔2.12亿元,会泽县发放笔3.61亿元,马龙区发放笔0.72亿元,富源县发放笔1.63亿元,陆良县发放笔1.68亿元,师宗县发放57笔0.18亿元,罗平县发放笔1.75亿元。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42亿元,其中,曲靖中心城区(含市本级、麒麟区、开发区)7.74亿元,沾益区1.42亿元,宣威市2.23亿元,会泽县3.41亿元,马龙区0.95亿元,富源县1.68亿元,陆良县1.36亿元,师宗县0.69亿元,罗平县1.94亿元。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5万笔.78亿元,贷款余额.2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2%、7.91%、-0.2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53%,比上年末减少3.28个百分点。
(四)资金存储: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7.15亿元。其中,活期0.1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33亿元,1年以上定期34.16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5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1.53%,比上年末减少3.2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年,业务收入.02万元,同比增长4.54%。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83万元,其他收入6.97万元。
(二)业务支出。年,业务支出.03万元,同比增长16.44%,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3万元,其他支出0.3万元。
(三)增值收益。年,增值收益.99万元,同比下降5.2%。增值收益率1.6%,比上年减少0.2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年,全市贷款净余额减少万元,不需再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万元。
年,上缴财*管理费用万元。上缴财*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万元。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年,管理费用支出.48万元,同比增长8.64%,其中,人员经费.99万元,公用经费93.64万元,专项经费.85万元。
市中心(含麒麟管理部)支出.6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9万元、93.64万元、.98万元;各县(市、区)分中心(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87万元,全部为专项经费。其中,沾益管理部支出9.63万元,马龙管理部支出10.32万元,会泽分中心支出55.53万元,宣威分中心支出10.37万元,富源分中心支出45.8万元,陆良分中心支出11.23万元,师宗分中心支出51.47万元,罗平分中心支出32.5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年末,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逾期贷款.2万元,逾期率0.49‰。其中,曲靖中心城区(含市本级、麒麟区、开发区)逾期.9万元,逾期率0.71‰;沾益区逾期10.41万元,逾期率0.11‰;马龙区逾期0.46万元,逾期率0.01‰;富源县逾期27.45万元,逾期率0.41‰;师宗县逾期13.75万元,逾期率0.38‰;宣威市逾期36.8万元,逾期率0.36‰;会泽县逾期.69万元,逾期率0.82‰;陆良县逾期1.74万元,逾期率0.03‰;罗平县无逾期。
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1.05%,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7%。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1.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01%,国有企业占15.37%,城镇集体企业占1.52%,外商投资企业占0.8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7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46%,灵活就业人员占0.23%,其他占8.81%。
2.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5.44%,国有企业占27.57%,城镇集体企业占0.86%,外商投资企业占1.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8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9%,灵活就业人员占0.25%,其他占6.21%;中、低收入占98.37%,高收入占1.63%。
3.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4.55%,国有企业占17.3%,城镇集体企业占0.81%,外商投资企业占3.8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2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6.37%,灵活就业人员占0.46%,其他占15.4%;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二)提取业务。
年,10.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6.8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4.8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4.5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9.09%,租赁住房占1.28%);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5.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2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48%,其他占1.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11%,高收入占1.8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年,支持职工购建房74.7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51%,比上年减少3.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内可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6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9.52%,90-(含)平方米占51.62%,平方米以上占38.86%。购买新房占73.47%,购买二手房占26.2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26%,其他占0.0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5.9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4.0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44%,30~40岁(含)占39.22%,40~50岁(含)占26.13%,50岁以上占6.21%;首次申请贷款占84.0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5.94%;中、低收入占99.55%,高收入占0.45%。
2.异地贷款。年,发放异地贷款笔万元。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0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
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44%,比上年增加6.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比去年增加1家。11家主办银行分别为: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曲靖市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红塔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富滇银行。
(二)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根据曲靖市统计局提供年曲靖市全部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核定年1月1日-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3元和月缴存额上限为元。曲靖市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元,缴存比例为5%,月缴存额为元。年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仍按不低于5%、不高于12%的标准执行。
(三)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继续执行缴存双职工70万元、缴存单职工35万元的贷款上限额度,个体工商户和农民工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贷款额度上限35万元,一方正常参缴的,贷款额度上限20万元;继续支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
2.继续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落实“支持居住需求,限制投资需求”的*策要求。支持职工刚需及改善性购、建住房需求,严格限制第3套(次)及以上住房贷款,规范购建自住住房使用公积金业务。
(四)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43号)规定,年曲靖市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按年利率1.50%执行。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号)规定,年曲靖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5年期以下(含5年)贷款年利率2.75%,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3.25%执行,其中,二套房贷款利率同档次上浮10%。
(五)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行便民利民措施。一是拓展贷款渠道,推行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最大限度支持职工购建房需求;二是取消抵押物价值第三方评估,实现了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直接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认定,方便了贷款职工,大幅减轻了职工负担。
2.维护缴存职工权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常态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催收催缴机制,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竭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加强按揭贷款管理。一是完善信息系统担保类型、增加预告登记业务,规范按揭贷款业务流程管控,降低法律风险;二是加强贷后管理,动态跟踪全机构按揭贷款项目建设及不动产权证办理等情况,有效控制贷后风险;三是增加按揭贷款、组合贷款相关统计查询功能,管理效率更加高效。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取消企业开户实地调研环节,将审批时间由3-5天缩短为1小时内现场办结,为申办企业大幅节约了时间和人力成本;二是降低按揭贷款项目准入条件,工程进度由80%降到25%,及时服务购房职工和开发企业;三是取消非必要审批材料,提供上门现场审批服务,按揭贷款合作楼盘准入审批时限从原来的14个工作日左右缩短为7个工作日,按揭准入提速增效。
(六)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缴存服务零跑腿。融合“互联网+”,进一步改造核心业务系统,优化网上服务大厅。年7月起,个人开户、启封、封存、入账等业务实现网上即时办结,减少了参与公积金入账管理的受托银行工作人员余名,汇(补)缴业务办结时限由2个工作日缩短为15分钟,降低了人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归集业务离柜率达98%。
2.“跨省通办”全上线。年6月起,曲靖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涉及业务事项均可通过网上营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