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宣威市乐丰乡的钱某与赵某夫妻二人因自己账户上的钱被法院冻结,来到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法庭大吵大闹,甚至指着法官破口大骂,经法官多番耐心释明相关法律后,夫妻二人仍然没有悔过的态度,法庭决定对钱某、赵某两人采取拘留措施。
案情简介
原告钱某甲系被告钱某丙之孙,年10月,原告父亲钱某乙在某煤矿发生意外事故死亡,煤矿赔偿款项先行统一支付至钱某丙账户,后钱某甲与钱某丙因赔偿金分配问题发生纠纷,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中35万元分配给钱某甲,并存于原告钱某甲本人账户上。后因被告未将赔偿款打到原告钱某账户上,原告起诉至乐丰法庭要求确认合同有效,案件经审理,判决由钱某丙将35万元存入钱某甲账户。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相应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网络查询冻结钱某与赵某账户。
经过一个下午的时间,法官对钱某、陈某夫妻二人进行了耐心劝说并普及了相关法律,钱某与赵某夫妻二人向法官道歉表示是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才了辱骂法官,并承诺今后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因钱某、陈某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真诚悔过,乐丰法庭依法提前解除了对两人的拘留。
执行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守护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执行干警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恶意辱骂执行干警,侵犯的不仅是执行干警的人格权,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在此提醒各位被执行人,一定要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过程中,侮辱、诽谤、围攻、殴打法院执行干警的,将会受到法律严惩。切莫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去肆意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否则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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