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曲靖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评选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由各县(市、区)文明委、市直及中央、省驻曲单位推荐家庭参加评选。经召开评审会、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户候选家庭。按照评选程序,自1月4日起至1月10日,将第二届曲靖市文明家庭候选家庭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对公示家庭有异议,请于1月10日前向市文明办反映。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