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教育局关于
年全市中小学放寒假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市直学校:
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现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年放寒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寒假时间安排(一)幼儿园、小学、初中、一职校、师范:年1月28日放假,2月28日报到注册。
(二)高一、高二年级:为缓解学生乘车交通压力,实行错时放假、收假。市一中、市二中、市四中、市八中、市九中、民族中学:年2月1日放假,2月27日报到注册;市三中、市五中、市六中、市七中、市长中年2月2日放假,2月28日报到注册
(三)高三年级:放假、收假时间由各学校广泛征求家长和学生意见后,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自行确定。
二、假期工作要求(一)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假期时间规定,任何学校不得随意调整假期时间。如需调整,需向市教育局写出情况说明。
(二)各学校要认真落实“严禁中小学违规补课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假期间,各中小学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上课、补课和变相补课,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培训;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办学资源借(租)给社会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广大教职工要切实做到自尊、自爱、自律,遵纪守法,保持和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严禁教师参与邪教活动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教师参与各种*博活动。
(三)扎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1.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对校舍场地、设施设备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并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离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要对全体师生开展一次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要加强对交通安全、防溺水、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煤气中*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召开期末家长会、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向学生家长发一条手机短信等形式,告知学生在学校的表现,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的假期学习生活,强化家长对子女的安全监护责任。
2.放假期间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坚持校级领导带班,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学校值班领导、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上报至教育局办公室(传真:)。
(四)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各教育阶段学校要高度重视“控辍保学”工作,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动员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特别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入学和辍学工作,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动态管理,切实强化教师的家访工作,千方百计组织失学儿童重返校园,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五)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严格按照《曲靖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曲教〔〕12号)文件规定布置假期作业,确保学生有充足时间自主学习、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公益性活动。
(六)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各学校要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在恰当位置设置教育收费公示牌(内容必须涵盖:经批准的收费项目、批准范围、批准文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策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并适时公布教育收费信息,接受师生及社会监督。
宣威市教育局
年1月8日
为宣威学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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