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实行入(返)宣人员分类分区管理的通告
第9号
根据国家、省、曲靖市关于做好春运期间群众出行核酸检测工作和群众返乡出行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安排,现将入(返)宣人员分类分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对高、中、低风险地区入(返)宣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划定我市城市和农村地区范围,西宁、宛水、丰华、双龙、复兴、虹桥6个街道下辖社区(村除外)为城市,其余为农村地区,实行城市、农村地区差异化防控策略。
一、高风险地区
从高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宣人员。一律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没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体征的,解除隔离。
二、中风险地区
(一)从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城市人员。能提供出发地指挥部批准出行证明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的,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
(二)从中风险地区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农村地区人员。能提供出发地指挥部批准出行证明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能提供的,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地区
(一)入(返)城市人员。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不能提供的,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
(二)入(返)农村地区人员。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能提供的,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四、低风险地区
(一)省内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入(返)宣人员。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能提供的,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二)跨省返回农村地区人员。能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不能提供的,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其它人员。持“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绿码,做好个人防护,可有序流动。
所有实行14天健康监测人员,须在健康监测的第7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随意流动、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需出行的,做好个人防护;返乡停留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管理措施。
入(返)宣人员分类管理措施按照本通告要求执行,人员聚集管理、风险监测防控等继续按照《宣威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8号)执行。
宣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2月4日
图文来源丨综合自宣威融媒
运营单位丨宣威市创智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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