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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执行破难题,执法为民铸法*
——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获赠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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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早,绵绵细雨裹挟着初冬的寒意淋湿了短暂的秋,大家碎碎念叨这一夜入冬的恼人天气,手揣口袋匆匆躲进温暖的室内,不愿让寒意沾染了衣角。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门口站了两个抬着匾额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男女,这恼人的天气并没有影响他们此刻的满心欢喜,让人不禁好奇匾额上写了啥,走近一看原来是“执法为民”!
“谢谢,感谢法院为了我的案子前前后后忙了这么多次,是你们坚持不懈的执行帮我追回了执行款,我要感谢执行局的侯光庆法官和叶庆玮法官,感谢他们为我这个案件尽心尽力,把这一百多万工程款全部追回来了。宣威法院执行局法官一身正气、心系百姓,为民执法不辞辛劳,我一定要谢谢他们。一定要将这“执法为民”的牌匾亲自送到两位法官手里面。”
这是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年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承建了宣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云南金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承包了E地块26、27、28、6栋及周边,车库,商铺的所有模板工程。云南金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陈明高又以个人名义将模板工程转包给罗传平,此后罗传平找到原告冷明书,要求原告带人完成E地块木土组主楼26、27、6栋、副楼26、27、28栋及地下室,地下车库所有的主体结构模板,二次结构和扫尾模板,石匠等工作。原告找工人在年10月完成了所有约定工程。但工程款迟迟要不到,故于年5月起诉至宣威市人民法院,经宣威法院公开庭审判处被告支付下欠原告冷明书的工程款人民币:元。四被告不服判决上诉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16年3月经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民事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后原告冷明书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法官通过摆事实、讲证据、析利弊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缓和其抵触情绪,耐心将思想工作做深做透,告知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多次赶往昆明或打电话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在法律的威严下,在法官的真诚调解下,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完毕生效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此案就此结案。
这块牌匾意义深远,它不仅鼓励我们更快更好为当事人办案,也在时刻提醒全院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执行干警把自己的青春镶嵌在平凡与崇高的职业之中永当先锋,终日奔走执行破除难题,始终怀揣着执法为民,稳安天下的情怀只为铸就法徽光泽!
请留下你指尖的温度
让太阳拥抱你
记得这是一个有温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