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司法权威,推动社会诚信,保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将我院办理的执行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人)予以公布。
欢迎社会各届人士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监督,如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或线索,可随时向宣威市人民法院反映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