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妇联《关于开展寻找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及补充通知的要求,拟揭晓代田梅等户家庭为年度曲靖市“最美家庭”,拟揭晓胡敏等35户家庭为年度曲靖市“抗疫最美家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家庭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于年5月11日前向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年5月6日—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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