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宣威市人民法院运用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宣威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永福担任审判长,宣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唐俊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甘某某在宣威市看守所参加庭审。
案情回顾
年12月18日,甘某某携带改装过的疑似枪支乘车经过宣威市区某一路口时,被民警现场查获。
经鉴定,该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具有杀伤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同时被查获的还有一定数量的钢珠、子弹及铁砂。
宣判
整个庭审过程中,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信号流畅,语音、画面清晰,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规范有序开展,案件经合议庭合议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甘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甘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宣威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探索线上办案模式,在阻断病毒传播途径的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真正做到了防控、办案两手抓,两手都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