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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8/31 16:40:00

案情简介

吴某常到张某的砂石料厂拉沙,平时拉沙均采用记账方式,从年初至年底,吴某共欠下张某近5万元沙款。张某多次找吴某协商还款事宜无果后,于年10月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于案情并不复杂,该案立案后经初步识别被移送至速裁中心审理,但送达人员多次与被告吴某沟通,约好时间让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处理。吴某口头答应后屡次“爽约”,电话亦无法接通,到他住处送达也难见其“真容”。由于送达程序无法完成,案件最终回退移送至综合审判庭进行审理。

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接收案件,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采用“迂回”方式进行送达。通过与吴某所在的村民小组取得联系,得知吴某家正在村东的河边建房。送达人员直接到建房地点找到了吴某,向其送达了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及义务。吴某表示:对欠钱的事实以及金额没有异议,只是因为手里“紧张”,所以一直没有还,自己会按传票通知时间到法院。

然而,到了开庭当天,吴某又再次“爽约”,拨打电话也拒不接听。承办法官一边通过短信严正告知其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一边做好跟原告一起到吴某建房处找他现场开庭准备。

正当大家准备出发时,吴某终于回了“法官,我这里远,找不到车……”(其实吴某家住在城郊,每天都有公交车往返),承办法官:“没事,远的话,你就在家里等着就行,我们来你家开庭”。“不用不用,我半小时就到……”

终于,这次吴某没有再“失约”,20多分钟后,他赶到了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还款协议,该案以调解结案。

现实生活中,有的“约”可以不赴,但是也有的“约”如果你不去,可能会损害你的合法权益哦。下面就一起看看民事诉讼中,如果法庭开庭,当事人无故缺席会有什么后果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当然,如果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来源:宣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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