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贫困县退出公示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退出机制的通知》《云南省年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宣威市完成自检自查和申报程序的基础上,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组织对宣威市贫困县退出开展了市级核查。年12月20日,经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核,宣威市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3%,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均低于2%,群众认可度高于90%,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和条件,拟向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申请对宣威市开展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
根据贫困县退出程序和要求,现向社会进行公示,若有异议,请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含法定节假日),向曲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监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