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宣威市拘留所认真组织开展对被拘留人员进行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将人性化执法理念落到实处。近日,该所积极协助宣威市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借贷发生的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被告人崔某,男,现年64岁。崔某于年向原告张某借款4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2%,因双方较为信任,借款时没有出具借条。借款后,被告崔某未按约定向原告张某归还借款本息,并外出躲债不能联系,年张某将崔某诉至法院。该案经宣威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崔某及时偿还原告欠款本息合计76万元。后崔某未履行判决义务,被宣威市人民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并于年3月24日送达宣威市拘留所执行。
入所后,针对崔某情绪较为低落,不与他人交流的情况,拘留所民警对崔某开展普法宣传及谈心教育。民警首先指出崔某拒不偿还借款是违法的,告知其出所后要尽快履行判决义务,同时也和他聊起家庭情况、生活情况,并从法理和情理等多方面对他做了细致的思想工作。在交谈中,崔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表达了愿意与张某协商解决的意愿。
4月5日,拘留所民警与法院承办法官联系,希望通过做工作促使崔某与张某达成和解、化解矛盾。4月6日,宣威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到拘留所与民警一起开展调解,通过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崔某向拘留所民警及法院法官表达了真切的感激之情,并表示一定不辜负信任,早日履行判决义务。
通讯员:吕林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