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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一女子刚被拘15天,还没走出拘留所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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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赖下真手,二次拘留灭气焰      ▼

4月22日,拘留期满的李某还未走出拘留所,却再次进了“铁围墙”。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介于李某对法律的无视、对执行工作的不配合,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李某进行第二次拘留,使其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希望李某能够认真悔过并积极履行。

案件详情.....

年,李某的丈夫在文山市丘北县因工死亡,共获赔偿款60万元,该笔款项由李某一人领取,并拒绝支付其公婆应得的份额。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李某返还其公婆.99元。

李某未上诉,亦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无奈之下,李某的公婆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执行法官查控,李某名下未查询到任何财产,其本人也不说明案款去处,执行法官也一直做李某的思想工作,但是李某仍然无视法律、拒不履行,并声称不怕拘留,要求其家人不要帮助她履行。

二次拘留.....

4月8日,李某被依法拘留15日。

4月22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拘留所,经询问,李某态度仍然恶劣,坚持不履行。

执行法官再次发出拘留决定书,当场宣布对李某进行第二次拘留,并告诉李某: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并希望李某能够认真悔过并积极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任何被执行人都不要试图通过“耍无赖”、“装法盲”等手段规避法律义务,拘留之后仍然要履行法律义务,拒不配合者更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作者:董亚萍

来源:宣威法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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