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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涉嫌盗窃案宣威检察举行不起诉公开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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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下午,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对大学生吕某某涉嫌盗窃案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听行会由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苟华梅主持,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值班律师等人参加。

年1月,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吕某某涉嫌盗窃一案。被起诉人吕某某,因家中电脑显卡损坏,为完成学校网上答辩任务到某酒店开钟点房,临时起意将酒店电脑显卡卸下盗走,涉嫌盗窃犯罪。

经审查,吕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社会危险性不大,主动投案自首,系初犯,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已经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同时查明其系即将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临时起意导致的犯罪行为。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了本案的犯罪情节,认定吕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符合做出酌定不起诉的条件。

听证会现场,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出不起诉理由做了全面阐述。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值班律师充分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吕某某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向被害人真诚道歉。

经案件评议后,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某做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

苟华梅代理检察长对吕某某进行训诫和法治教育。吕某某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给予的宽大处理的机会,承诺今后遵纪守法、认真学习。

人民监督员对听证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并表示听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体现了人文关怀,彰显了检察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宣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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