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日前,云南省人民政府对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曲靖市宣威市热水镇、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等10个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进行批复,并赋予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规范权力运行,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精简审批环节和事项,试点工作初见成效。
10个试点镇:
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
曲靖市宣威市热水镇
玉溪市新平县戛洒镇
保山市隆阳区板桥镇
楚雄州禄丰县广通镇
红河州个旧市鸡街镇
文山州砚山县平远镇
普洱市景谷县永平镇
大理州大理市大理镇
临沧市耿马县孟定镇
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以探索建立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发展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为保障,在上述10个试点镇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任务包括: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探索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新机制、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探索适应经济发达镇的财政管理模式、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方式。
嵩明县小街镇。
力争年底前,破解制约镇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初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将试点镇打造成为发展速度快、带动作用强的县域经济社会次中心,以镇域经济增长更好地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按照相关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完善改革配套支持政策,在体制机制创新、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试点镇支持、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有关州、市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用好用活改革政策,督促指导10个试点镇所在县、市、区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冉光雯
图片来源:悦读嵩明微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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