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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quo六尺巷rdquo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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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尺巷”故事

清代康熙年间,大学士张英的府第与吴姓相邻。吴姓盖房欲占张家隙地,双方发生纠纷,告到县衙。因两家都是高官望族,县官欲偏袒相府,但又难以定夺,连称凭相爷作主。相府家人遂驰书京都,张英阅罢,立即批诗寄回,诗曰:“一张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得诗,旋即拆让三尺,吴姓深为感动,也连让出三尺。于是,便形成了一条六尺宽的巷道。自此,“六尺巷”故事家喻户晓,成就了一段历史佳话。

数百年后的今天,

同样的故事在宣威市人民法院格宜法庭干警的努力调解下,再次在宣威市宝山镇某村委会上演……

*乙因住房需要申请了新的宅基地,其建房的宅基地距村主干道还有一段距离,为了通行方便,*乙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得一条从自家通到村主干道的道路使用权,该道路其中一段途径*甲家的土地,土地的承包户是*甲的父亲老*,年6月,老*作价元把该土地转让给了*乙,并签订了转让协议,*乙在该土地上铺筑了道路用于通行并砌筑了砖墙。年9月,该地块被确权到原告*甲名下。年5月,*甲以*乙强占其耕地为由诉至宣威法院格宜法庭法院,要求*乙返还其耕地。

调解现场

该案承办人安敏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沟通,在了解双方真正的诉求后,邀请了该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村里的人民调解员到现场调解该案,在多方努力之下,当事人从一开始的“我宁愿把房子拆了种地也不愿意和他商量”到“这块地即使是我买了的,我也愿意给他通行,我们都姓*,我们还是一家子......”看着*乙从自己受让的土地上量出4米作为公共通道,*甲也说道:法官,麻烦你们也从我家这块地上量出4米来作为公共通道,他家的地都让我通行,我家的地也要让他家通行才对。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原告*甲退还*乙土地转让费元,该诉争地块归还原告*甲管理使用,双方各从自家土地上留出4米作为公共通道共同使用。

土地历来都是农民群众的安身立命的根本,因土地引发的纠纷在农村司法实践中时常发生,如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存在“案结事不了”的情况。格宜法庭干警在本案处理过程中,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为当事人释法明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同时还引导双方当事人为当地群众通行留出“六尺巷”,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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