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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宣威当庭宣判一批危险驾驶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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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喝酒开车可能会触犯刑法人人皆知,但总是有人抱着侥幸心理,认为自己运气好不会被交警查获,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喝酒开车早晚被查获。

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并当庭宣判25起危险驾驶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对杨某等25名被告人判处了拘役、缓刑,并处罚金等不同刑罚。

宣威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某等25名被告人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均超过80mg/ml。

“后悔了,我以后再也不喝酒开车了…….”,当法官向被告人当庭宣判刑事判决书后交代后续社区矫正等相关事项时,数位被告人纷纷悔恨道。

自醉驾入刑以来,酒驾得到了有效地遏制,但总有些人对酒驾醉驾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以身试法,最终受到法律严肃的制裁,才会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因此提醒大家喝酒不开车既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和社会负责,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贪杯而留下悔恨的眼泪。

来源:宣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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