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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为宣威法院干警刘大哥点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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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连路费都没有啊”那我先拿给你吧“真哩啊,谢谢法官喽,等我的执行款到账了,我马上还你。”执行干警刘大哥拿出元现金递给了申请人,没有写下任何字据。案件由来年,陈某丈夫因事故死亡,赔付了一笔死亡赔偿金。在去银行存钱的路上,遇到一位银行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以高于银行利率为由,让陈某将存款借给自己。陈某被利息吸引后,将28万元借给了银行工作人员,约定年利息元。在支付利息元后,借款人因病死亡。陈某的这笔钱一时之间主张未果。随后,陈某向宣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的配偶及其子女在继承借款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还本付息的责任。之后,经宣威法院认定,该笔借款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故判决由已故借款人的配偶邱某承担该笔债务。执行过程判决生效后,邱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陈某遂向宣威法院申请执行。由于邱某涉案较多,经法院查询查控,其名下唯一可供执行财产只有其工资收入,故陈某定期来法院领取执行案款。年11月,执行干警刘大哥知道陈某的孩子尚在念书,需要生活费,于是提前扣划工资,通知陈某领款。办完领款手续后,陈某向执行干警刘大哥提出,自己没有回程的路费了。执行干警刘大哥二话不说,就拿出元现金给陈某,陈某致谢后,表示执行案款一到账就还给刘大哥。没过几天,刘大哥的手机就收到这样的短信“辛苦您们执法人员了,感谢您们对这个案子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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