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3月8日,云南省妇联联合云南网采取网络直播的方式举行了“倾情礼赞新中国、巾帼奋进新时代”先进事迹报告会,桂艳萍作为全省女性公务员的唯一代表应邀讲述自己岗位建功的先进事迹,引起了热烈反响,现场数千名与会代表和广大网友被桂艳萍执着追求和坚守公平正义的精神所感动。
不忘初心的“追梦人”
年,桂艳萍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顺利考入了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被分配到公诉部门。
为了尽快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前辈们每一次出庭,她都主动跟庭学习庭审技巧;对自己承办案件的每一点得失都要认真进行总结。为了更好地提升自己的法律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桂艳萍通过努力,取得了云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和三级心理咨询师资质。深厚的法理知识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相结合,使她工作起来更加如鱼得水,屡创佳绩。
年,她办理了一个大一学生参与抢劫的案子,在社会调查时,她发现这个学生表现一贯良好,参与犯罪只是受了社会闲散人员的蛊惑,犯罪情节不算严重,并且他对自己的行为认识深刻,深感悔恨。桂艳萍根据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经过慎重仔细的考量后,对这名学生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并且还与学校进行沟通后让他继续回校学习。
几个月后的一天,桂艳萍下班乘坐公交时,碰到了这名学生。下车时,这名学生走到了桂艳萍面前,深深地鞠了一个躬说:“姐姐,谢谢您!”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一直警醒着桂艳萍,作为检察官,她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可能改变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所以无论案件大小,都要公平公正,谨遵职业操守。
桂艳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在司法界里有口皆碑。一些在律师行业的校友和前同事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向她伸来橄榄枝,想邀请她改行当律师,她都婉言谢绝了。
惩罪除恶的“排头兵”
桂艳萍先后参与办理的震惊全国的付某、刘某特大跨省抢劫杀人案;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汪丽娟等31人开设赌场案;王某等26人系列强奸案;李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都办成了精品案件,多个案件被《今日说法》《法治在线》《凤凰新闻》等媒体宣传报道。
年,桂艳萍被遴选到曲靖市检察院任未检室主任。这年8月,一件特大跨省抢劫杀人案轰动一时,两名湖南在校高中生付某、刘某流窜于湖南、广东、云南三省疯狂作案4起,连杀7人,其中包括老人和小孩。接到提前介入的任务后,桂艳萍立即与专案组民警一同前往湖南、广东等地,跋山涉水,历经艰辛引导取证,调查走访深挖犯罪动机,现场复勘核实关键证据,查阅卷宗补强证据链条。通过近两个月的艰苦努力,由三个省的公安机关分别取证侦查的付某、刘某抢劫案证据标准得到了统一,每一桩犯罪的证据均达到了死刑案件的标准,为后期诉讼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小桂业务能力很强,虽然是一个女同志,但办起案子来却有一股子拼劲,我们男同志都自愧不如啊!”随同办案的民警无不敬佩她超强的业务能力和认真负责的精神。
年,一起针对在校学生的系列强奸案在宣威市文兴乡引起了社会恐慌,以王某为首的26名犯罪嫌疑人,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就强奸了19名未成年少女,其中15名是在校学生。
由于本案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取证很难,领导要求桂艳萍提前介入。为了尽可能地保护未成年人,桂艳萍提前介入后,要求公安机关在询问被害人时先列出详细的提纲,认真分析研判,确保一次询问解决所有的问题,尽最大努力避免反复询问对被害人造成二次心理伤害。
在审查起诉阶段,桂艳萍又积极协调共青团、妇联的志愿者,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帮助被害人重新面对社会、重新走进校园。
在庭审过程中,25名被告人当庭翻供拒不认罪。由于在庭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桂艳萍沉着冷静,循序渐进,举证逻辑严密,层级分明指控有力,使25名被告人认清了自身的罪行和后果,当庭认罪伏法。
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桂艳萍给同事们的印象是一个不善言辞、性情随和的人,但在办案过程中,却是一个逻辑缜密、言词犀利,敢于较真碰硬、迎难而上。
年,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晏某等人寻衅滋事案起诉后,宣威市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4名被告人无罪。案件请示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后,桂艳萍调阅了卷宗和现场监控,针对法院宣告无罪的理由,认真仔细地逐条梳理相关证据,认为案件已经达到了起诉、定罪标准,提出了支持抗诉的意见。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发回宣威市人民法院重审。
宣威市人民法院第二次审理后,改判为故意伤害罪对各被告人进行定罪处罚。收到判决后,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的承办人有些为难了:从无罪改判有罪,量刑也基本适当,法院改变了定性还需不需要抗诉。案件再次请示到了桂艳萍手上,桂艳萍认真分析了案情,并收集了全市范围内类似案件的生效判决,发现全市法院对借故生非类型的寻衅滋事案件定性、量刑不一致,基层法检两院分歧较大,部分案件因寻衅滋事改为故意伤害导致量刑偏轻。
她经过认真地思考后,向院领导汇报了想通过晏某案的再次抗诉统一全市对该类案件判罚尺度的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再次对该案提出了抗诉。作为出庭支持抗诉的检察官,桂艳萍在庭审过程中和中院审委会上据理力争,其支持抗诉的意见得到了法院的全部采纳,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晏某等人寻衅滋事罪,并适当加重了刑罚,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捍卫法律的尊严,也为法院今后判决类似案子统一了尺度。
在慎用死刑的司法背景下,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过抗诉改判为死刑,对一名公诉人来说似乎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桂艳萍却两次做到了,年姬某运输毒品案和年黄某运输毒品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均做出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罚。收到判决后,桂艳萍对比了同期类似案件的判罚,认为二份判决均属于量刑畸轻,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桂艳萍提出的抗诉意见得到了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支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均改判二人死刑立即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明察秋毫的“检察官”
17年的艰苦磨砺,使桂艳萍炼就了一双“火眼金睛”。无论面对多么疑难复杂的案件,她都能够抽丝剥茧,严谨细致地审查证据材料,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证据锁链,对每一个涉案嫌疑人都能够做到精准指控、不枉不纵。
年5月,桂艳萍收到了一桩普通的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驾驶车辆将被害人撞死。卷宗里有被告人胡某的有罪供述、有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有视频监控录像、有鉴定意见,证据已经足够充分和完整了。
公安机关还随案移送了现场监控视频,由于案发时间是凌晨,监控点离现场较远,视频模糊不清。通过仔细、反复地观看,桂艳萍发现视频中现场人员很多,有三辆车在相互追撵。其中胡某驾驶的越野车一边车灯有一次明显的跳动,看似像从人身上轧过。现场还有一辆面包车也轧着一个人,随即视频出现了跳帧,车和人都不见了。
“凌晨现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面包车轧着人以后去了什么地方?胡某轧着人的位置与发现死者的位置有多远?”一个个疑问在桂艳萍的脑海中闪现。
为了查明真相,桂艳萍与公安机关召开了联席会议,将自己的疑问一一提了出来,并建议公安机关改变侦查方向,以聚众斗殴罪重新侦查。她的建议得到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了专案组对胡某故意杀人案重新展开侦查。在案件退查过程中,桂艳萍主动来到专案组与他们合署办公,全程跟踪指导。经过与公安机关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案件终于真相大白。
原来,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胡某等人与钱某等人相约在现场斗殴。在斗殴过程中,胡某确实轧着了一个人,但这个人只是受了轻伤,真正轧死被害人的是开着面包车的李某。事后,钱某、李某等人串供,一致向公安机关陈述目击了胡某开车轧死了被害人。桂艳萍通过与公安机关的密切联合,协同作战,将包括李某在内的13名恶势力犯罪团伙绳之以法。
当胡某收到起诉书时,当场痛哭流涕地说:“我真遇着‘青天’了,我都以为人是我轧死的,没想到是被人栽赃陷害。你们办案公正,我认罪服法。”
桂艳萍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展现出超强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一致好评,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